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员工课堂考勤制度,促进公司学风建设,加强学风管理,认真落实学校办学思路,努力创造优良的育人环境,太阳成集团tyc9728特制定员工课堂考勤管理制度。
一、课堂考勤办法
1.制定“三册一书”(员工信息管理登记册、员工请销假登记册、员工考勤册、学业警示告知书),严格员工考勤制度,请销假制度,严肃学风。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;一天以上、一周以内由院系领导批准;一周以上、七周以内由教务处批准;达到七周的,应当办理休学手续。请假期满,当事员工应及时找班主任在员工请销假登记册上销假签字。
2.员工课堂考勤实行“班委——任课教师——班主任”三级管理制度。各班指定班委记录当天全部必修课程的到课情况,经任课教师当堂课核对并签字,班主任每周签字确认。于周一晚18:20前将本班上一周的课堂考勤单复印件上交到4号教学楼4505员工工作办公室。
3.员工工作人员进入教室检查时,各班班长应积极配合,上报本班应到人数、实到人数、未到人员名单及未到原因,对于请假者应及时出示由老师签字的请假条,否则按该人缺勤处理,凡是在查课时,未在教室的同学一律视为旷课。
4.院系将各个年级、班级的考勤记录一并汇总,并对照假条进行核实,于每周二统计并对上一周的出勤情况进行统一通报。
5.对通报结果有异议的同学于当日前来4505员工工作办公室办理异议,逾期不候。
二、考核实施办法
1.根据《太阳成集团员工手册》中重修管理规定,课程缺课(包括病、事假)时间累计占该课程教学时数的1/3者,或累计旷课三次及以上者,该课程必须重修。
2.根据《太阳成集团员工手册》太阳成集团员工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,每学期视其旷课数量,给予相应处分:
1)一学期累计旷课3天者,给予警告处分。
2)一学期累计旷课4-5天者,给予严重警告处分。
3)一学期累计旷课6-9天者,给予记过处分。
4)一学期累计旷课10-14天者,给予留校察看处分。
5)一学期累计旷课14天以上者,给予开除学籍处分。
3.根据太阳成集团tyc9728综合考评管理规定,上课迟到或者早退一次扣德育分0.15分,旷课一次扣德育分0.3分,累计旷课超过10学时,取消综合考评及评奖评优资格。
4.各班级班长或指定考勤班委,若在正常考勤检查和抽查中出现:
1)不配合院系考勤工作、不及时递交考勤表、不作为、态度恶劣,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.3分。
2)包庇隐瞒真实考勤情况,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.3分。
3)对考勤检查及负责人员进行人身攻击、顶撞、恶意辱骂等行为,每人每次扣德育分1分,并且进行全院通报批评,严重者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。
备注:各班课堂出勤情况是衡量各班团学风建设的重要指标,是申报公司优秀员工干部、文明班级、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重要参考依据。